泳總轄下兩非牟利泳會利用私人公司收學費無入賬 政府每年少收 1,200萬

今日蘋果繼續踢爆泳總轄下兩大泳會海天和泳天泳會平租公眾池開賺錢班,利用私人公司收學費無入賬,估計政府每年少收 1,200萬。康文署拒評論。

利用私人公司收學費無入賬 兩非牟利泳會平租泳池 政府少收1,200萬

【本報訊】香港業餘游泳總會(泳總)轄下的泳會以非牟利身份平租公眾泳池泳線,早前被揭要求學生將學費存入私人公司戶口。《蘋果》翻查海天和泳天泳會的賬目,發現當中既無任何租線支出,亦無泳班收入,反映營運泳班的實際上是泳會背後的私人公司,有關做法估計令政府每年少收逾1,200萬租金。康文署拒評論。

記者︰林偉聰

海天體育會及同系的志佩游泳會,被視為泳界業內龍頭。記者根據海天及志佩最新發出的2018年首季泳班章程統計,兩個會在全港17個場地一共開設285班泳班,當中117班在康文署轄下的公眾泳池教授,費用由每小時120元至165元不等。按康文署指引,一條泳線最多可容納24人,假設海天每班人數20人,一季就可帶來913萬元收入;由此推算,兩個泳會一年的學費收入可達3,600萬元,當中使用公眾泳池的泳班收入佔約1,355萬元。

不過,翻查海天體育會的賬目,該會整年的收入只得約10萬元,而且當中並無一項是學費收入。海天過去幾年的主要收入都是一項數萬元的「教練收入」,每年的款額都與一項「教練支出」剛好一樣,互相抵銷,但無解釋有關收支是如何計算。

兩大泳會 泳總 高層同一批人
兩大泳會 泳總 高層同一批人

議員學者指或涉詐騙

除了沒有學費收入,海天的賬目亦無任何租用泳池線道的支出。記者根據取得的泳總泳池線道分配表,統計海天在2016年11月至去年10月這一年間,在康文署泳池的主池租線紀錄,發現海天合共租用了3,073個時段(一條泳線一小時為一時段)。另一龍頭泳天游泳會,年內亦租用了3,024個時段,但賬目同樣既無租線支出,亦無學費收入,反映實際上在公眾泳池營運泳班的根本不是非牟利泳會。

非牟利團體泳線時租由41至83元不等,商業機構的泳線時租則由1,364至2,728元不等,以平均價錢計算,兩者相差1,984元。如果海天和泳天實際上是以商業機構租泳線開班,一年已經分別向政府少交610萬及600萬租金。

如果海天和泳天實際上是以商業機構租泳線開班,一年已經分別向政府少交610萬及600萬租金。
如果海天和泳天實際上是以商業機構租泳線開班,一年已經分別向政府少交610萬及600萬租金。

記者向康文署查詢相關泳會的租線數目、累積繳交的租金、泳會交租名義等問題,但署方一概表示沒有紀錄。記者亦向署方指出有關泳會賬目根本無租線開支,是否顯示租線的並非泳會,署方卻稱有關賬目安排屬租用團體的內部運作事宜。兩個涉事泳會至今未有回覆。

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指,若泳會聲稱自己非牟利,又要求學員向另一私人公司交學費,或已涉嫌詐騙,認為政府應追討過去泳線租金的損失。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亦指,若有人以虛假聲明或文件,欺騙公職人員作出某些行為,或因此而獲得經濟利益,或已觸犯詐騙罪,「如果你真係放喺自己戶口一晚,第二日即刻轉返去非牟利機構,咁當然冇事;但如果你放咗好耐,又冇合理解釋,咁就係另一回事」。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0124/20283936


錄音證泳總多次提做生意賺錢

【本報訊】泳總屬會獲准以平價租用公眾泳池線道,又獲馬會指定為習泳學券計劃的合作夥伴,全因按規定其運作須屬非牟利。不過,《蘋果》取得一段泳總與屬會開會的錄音,主持會議的泳總義務助理秘書楊錦達多次以「做生意」、「賺錢」形容屬會的泳班及馬會計劃,顯示泳總對情況知情。

涉包庇屬會牟利

泳總在去年3月邀請屬會的負責人出席馬會習泳計劃簡介會,簡介會由計劃委員會主席、泳總義務助理秘書楊錦達主持,出席的泳總高層包括趙展雄及吳旭光,二人均是海天董事。

楊在會上提醒屬會,只有確認租到泳線的時段才可上載泳班資料,「我哋一陣間商量吓點樣解決呢個困難,等你哋又做到生意,我哋又唔使收咁多投訴」。楊又指透過馬會計劃「培養到你哋做生意」;種種講法都顯示總會知悉並同意泳會以牟利方式營運,有包庇之嫌。

總結時,楊又提醒泳會勿互相投訴,否則「揸正嚟做」,「所有隱藏咗嗰啲嘢就掘晒出嚟」。在同年另一次簡介會,楊更表明「我同馬會講,我係義工嚟咋,我冇錢賺㗎,你哋就有錢賺」。

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認為錄音反映屬會牟利對泳總而言已是公開事實,「佢哋自己都多次講係生意,如果佢同執法機構講咁嘅說話,其實已經係招認自己唔係非牟利團體」。泳總回覆時未有回應楊在會上的言論。馬會亦未有正面回應泳會涉將收入存入私人公司問題。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0124/20283945


兩大泳會 泳總 高層同一批人

【本報訊】泳會違規把公眾泳池泳班的收入撥入私人公司,早前被傳媒揭發後,政府和泳總繼續懶理;《蘋果》發現多間泳會在2018年首季的章程繼續要求學員將學費存入私人戶口。泳總回應稱會要求泳會自律,不過多名涉事泳會高層其實同時是泳總的高層,監察作用成疑。

海天泳班招生章程,繼續要求學生向私人公司交學費(紅框示)
海天泳班招生章程,繼續要求學生向私人公司交學費(紅框示)

愉園泳班要求支票寫教練名

早前《明報》揭發以私人公司收學費的泳會海天、志佩及泳天,新一年的泳班繼續要求學生將學費存入私人公司,海天和志佩的聯合章程,要求學生將學費支票抬頭寫「海天游泳顧問有限公司」,該公司由董事吳旭光及志佩董事樊偉添合資擁有;泳天則要求學費存入「泳天游泳中心有限公司」,該公司則由會長李志廣持99%股權。

此外,《蘋果》發現老牌體育會愉園亦有類似做法,有泳班甚至要求支票直接寫上其中一名教練林日光的名字。

泳總無向《蘋果》正面回應事件,只稱知悉有泳會設立公司「方便文書處理及日常運作」,屬會及教練是以「自我監察機制」為基礎,如發現違規會調查。

泳總聲稱要求泳會自律,不過泳會今屆執委會中,會長王敏超、義務秘書趙展雄、委員吳旭光都是海天董事,負責馬會計劃的助理秘書楊錦達是海天游泳顧問;另一委員李志廣則是泳天會長,泳總高層其實與涉事屬會高層是同一批人。

記者林偉聰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0124/2028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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