泳壇內幕系列二:泳總壟斷泳線 小泳會被扼殺發展空間

之前和大家看過明報報導泳總包庇非牟利泳會藉私人公司收學費,今日在一起看看明報報導泳總如何壟斷泳線,令大泳會優先租訓練池,小泳會無符,申請泳線須經泳總,泳總間接掌控整個游泳行業。

大泳會優先租訓練池 小泳會批壟斷 康文署:非泳總分發泳線 泳會:申請須經泳總

【明報專訊】灣仔港灣道室內訓練池及香港體育學院泳池,規定只開放予體育總會等團體申請以作訓練,而海天、泳天等「駐場泳會」有優先租用權。有泳會負責人表示大型泳會壟斷泳線更能吸引會員及訓練學員,令他們在泳總評分中「高者愈高」,扼殺小泳會空間,更有優秀泳手因訓練設施而轉投大泳會,進一步壯大其優勢。康文署及泳總均表示,灣仔游泳池並非由泳總分配泳線,會按月處理泳總等體育總會的申請;有泳會負責人表示,因申請程序要透過泳總協助,而申請結果顯示「駐場泳會」會佔優。

明報記者 李以莊 阮秀君 施嘉雯

根據泳總2015至16年度的積分表,約107個泳總屬會中,17個為可在公眾泳池最優先租用泳線的「駐場泳會」(Venue-Based Clubs),其餘被劃分為「表現活躍」、「活躍」、「不活躍」以及「觀察泳會」。

泳總:「駐場泳會」有權優先使用

建造費約4.5億元的港灣道室內訓練池(下稱灣仔池),並不開放予公眾,只供訓練用途。泳總表示,該游泳池由康文署管理,泳線及使用時段並非由泳總分發,泳會可向康文署申請。康文署亦表示,不會透過泳總分發泳線,惟申請則按泳總等體育總會、學校及地區團體的申請再分配。

小泳會:熱門時段申請多否決 扼殺發展空間

泳會負責人David(化名)表示,所有泳會的申請須經泳總批核,「(下午)4時至7時的熱門時段,幾乎只有『駐場泳會』才可申請,小泳會的申請往往被否決」,他批評訓練場被大泳會壟斷,儼如私人訓練場。泳總回覆,駐場泳會有權優先使用泳線,泳總亦按公開、公平、公正機制,根據年度積分,分配泳線予泳會。

記者翻查駐場泳會海天體育部游泳會(海天)本月的泳隊訓練時間表,其訓練班於周一至六,於灣仔池的黃金時段(4時至7時的其中兩小時)均有固定泳線訓練;而本來作訓練用途的練習池,亦可被用作收生,按海天今年第4季收生章程,其「泳隊預備組」訓練班,有兩班使用該泳池的黃金時段,學費為3600元(約34堂),章程指示學員將報名費存入私人公司「海天游泳顧問有限公司」。

體院訓練池 泳會辦收費水運會

除灣仔池,沙田體育學院的游泳池亦是指明作訓練用途。但海天的網站卻列載一份報名表,招募泳手參加本年10月的周年水運會,列明比賽位於「體育學院游泳館52米室內游泳池」,名額400名,報名費200元。本報以電郵向海天查詢有關訓練池泳線的租用及收費事宜,對方以電郵回覆稱負責人離港公幹故未能回覆。香港體育學院於截稿前未有回覆。

非泳總屬會游泳會負責人伍教練(化名)表示,即使該會有逾千名會員,亦偶爾舉辦大型泳賽,「因不是泳總屬會,一直未能申請訓練池」。他又表示,按泳總的比賽規定,若最低組別(D3)泳手游得「過快」,達到高組別成績,會被泳總以「參加組別錯誤」為由罰款,反之亦然,故其泳會主要協助學員計時及成績,再讓學員參考,並報名參加適合自己級別的比賽,其後便轉投泳總屬下泳會以取得參賽資格。伍教練形容其泳會做法如「種苗」︰「因我不是泳總屬會、沒有固定泳線,訓練場地又不及其他泳會般理想,只能目送優秀泳手轉投海天、泳天(泳天游泳會)等大型泳會。」

優秀泳手加入 可增泳總評分

曾是泳總屬會的泳濤會主席陳仲維稱,泳天、海天等「駐場泳會」,會利用其固定泳線向優秀的選手挖角,既可壯大其團隊,亦可在泳總評分中「加分」。陳續稱,大型泳會更能推薦泳手到名校就讀,對年輕泳手而言更具吸引力,這會「令小泳會、以至泳總轄下小屬會均難以收生或留住泳手,間接影響泳會的競爭力,是機制問題」。

(泳壇內幕‧系列二)

https://news.mingpao.com/pns/dailynews/web_tc/article/20171107/s00002/1509992160514


泳會藉私人公司收費 康文署要求泳總交資料

【明報專訊】本報昨日的偵查報道揭發有泳會以非牟利泳會名義申請泳線辦習泳班,學費則存入私人公司戶口,疑違反康文署泳池的租用條款。康文署回覆表示十分關注事件,會向香港業餘游泳總會(泳總)了解事件,並要求泳總就本報的報道提供詳細資料,以供跟進。

康文署發言人強調,任何團體租用署方轄下公眾游泳池作比賽、訓練及其他體育活動用途,均須遵守租用條款和條件。如發現租用人違規並在有實質證據的情况下,康文署會採取適當跟進行動。

本報昨報道,泳總註冊泳會海天體育部游泳會(海天)和其關連屬會志佩游泳會(志佩),連同另一家泳會泳天游泳會(泳天),以泳會的非牟利公司向康文署公眾泳池申請泳線,卻在收生章程中,要求報名者將學費轉帳予和泳會名稱相若的私人公司,涉嫌違反康文署場地使用中不可轉租的條款。而由於非牟利團體帳目本來可供查閱,但以私人公司收取學費的做法,亦令帳目變得無從稽考。

https://news.mingpao.com/pns/dailynews/web_tc/article/20171107/s00002/1509992163150


教練:泳會為更高評級 催谷幼童礙發育

【明報專訊】有游泳教練表示,自泳總於2002年設立評分準則,用作分配泳會申請泳線的優先次序後,有個別泳會求取分,過分操練年幼泳手,務求在比賽中取得佳績,卻影響泳手發育,以至成年後未能以最佳身體狀况為港爭光。亦有教練認為,香港學界只設短途賽,家長為求子女取得佳績以進入名校,亦間接促使過度操練幼童。

評分影響泳線分配次序

根據泳總2015/16年泳會評級表文件,「觀察泳會」中首3家泳會的評分均高於「活躍」泳會,其中一家「泳軒體育會」更取得可被列作「駐場泳會」的79分,然而,該3家泳會至今仍被列作「觀察泳會」,本報曾聯絡「泳軒體育會」詢問有關制度問題,惟截稿前不獲回覆。泳總文件顯示,「觀察泳會」要連續3年取得足夠分數達標才獲擢升,而泳會要升格為「駐場泳會」,更要待現有17家「駐場泳會」有空缺才可加入。泳總回覆,會因應屬會位置空缺,再以觀察屬會評分表的分數及表現,擢升觀察屬會為正式屬會,泳總已分別於2013及15年,將3間觀察屬會擢升為正式屬會。

蔡曉慧:過早操練 成年難達最佳體態

現職教練的前港隊代表蔡曉慧表示,自己亦曾以泳總屬下一家「觀察泳會」經營泳班,惟難以在公眾泳池租用泳線,同時亦負擔不起每小時約800至1000多元的私營泳池,故只能在公眾泳池沒有專用泳線下授課,「當然對訓練有一定影響,而且泳會亦難以經營,故一直希望泳總能取消『觀察泳會』的制度」。

蔡慧曉續稱,有個別的小泳會為在評分制度中取得優勢,會加緊操練部分幼童泳手,「如早上5時游兩小時,放學後再游兩小時,很可憐的」。然而過早操練肌肉,會影響小泳手的發育,以至成年後未能以最佳體態應付國際賽。

蔡表示,對幼童較佳的訓練方法,是游一些長途,訓練他們的「水感」和心肺功能,至泳手達12、13歲後才鍛煉肌肉;「然而香港幼童泳賽都是短途,故家長、泳會如只着重成績,也當然會要求操練肌肉」。

https://news.mingpao.com/pns/dailynews/web_tc/article/20171107/s00002/1509992163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