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游泳協會 與 中國香港游泳總會 比較 2個機構誰好誰不好

香港游泳協會(泳協)和中國香港游泳總會(泳總),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機構,規模歷史各不相同,大家不可混淆。泳協和泳總,到底都是什麼人在背後,今日和大家談一談。

中國香港游泳總會 壟斷、管治混亂一片質疑

中國香港游泳總會於1951年初成立,前稱香港業餘游泳總會,是香港唯一受「國際泳聯」(“FINA”)、「亞洲泳聯」(“AASF”)及本地「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SF & OC”) 承認的游泳體育總會及為其會員,也是香港游泳運動,包括游泳、跳水、水球、韻律泳、公開水域泳/海泳及先進的監管機構。

總會會長王敏超為中華造船廠王氏家族成員之一,執掌泳總多年,曾於2003年擔任香港業餘游泳總會游泳技術委員會主席期間,下令禁止會員泳總參加香港拯溺總會於2004年舉辦的第廿八屆國際元旦冬泳錦標大賽,違規的會員將遭罰停賽一至兩年,掀起禁賽風波。有溺總會員不滿,指泳總霸道,及以禁賽「壟斷香港游泳市場」,直斥王敏超扼殺泳手體育生涯。

王敏超亦曾於2005年,被已故富商張祝珊的孫女張慧燊申請破產。

2014年俄羅斯索契冬季奧運會港隊唯一代表運動員呂品韜和教練呂碩,於賽後在電視訪問上直指呂品韜腳踭有傷患,但沒隊醫隨行,需向中國隊借鎮痛膠布,炮轟港協暨奧委會安排不善。呂碩更質疑港奧的四名代表出席冬奧的需要,團長王敏超對賽事的實際作用不彰,亦不配給一個隊醫名額。

2020年政府審計報告亦揭示,泳總遴選亞運游泳代表不公,2018年香港游泳運動員郭家輝在蛙泳比賽中做出全港第一佳績,但其竟然未能入選亞運代表隊,反而由泳總高層吳旭光的兒子吳欣鍵取代參賽。整個遴選制度不公開、不透明。而王敏超亦一直隱瞞為海天體育會董事,直至林卓廷出示公司查冊證明後才承認。


香港游泳協會 已不是那個初心

有見及此,一班有理想有願景的游泳界人士,於2005年成立香港游泳協會,希望能帶來改變,打破壟斷,為香港的游泳界提供多一個選擇。

成立之初,是以舉辦游泳比賽為主,加上 游泳教練班 及 裁判訓練班,期望為香港的游泳界貢獻更多。而且不會與屬會爭利,並不會舉辦游泳班或相關培訓工作。

可惜,權力使人腐化,部分泳協唯利是圖的人士,主張開辦游泳課程圖利,更以自家頒發的「游泳教練」資格,去進行游泳班教學。

結果,一大部分有志之士,看不過眼,離開泳協。

根據香港游泳協會網頁,執行常委為主席任振強、秘書梁俊豪、司庫程嵐。任振強2007年教唆13歲少年無牌駕駛撞斃7歲男童鄭劍,被判22個月監禁。鄭母入稟高等法院索償,據說任振強申請破產避債。程嵐為任妻子。梁俊豪 2013年在港鐵車廂內尾隨及用硬物觸碰到一名十二歲女童的臀部被控非禮。

在國內,游泳的官方機構確是「中國游泳協會」,但「香港游泳協會」就實在不是那回事,大家一定要警惕警惕。

今時今日,「泳協」已淪為一個掛著協會之名去牟利的商業公司。香港游泳協會,其實不是「協會」,現在就連屬會會員名單也不願公開。

而為了分散資金及逃避稅務責任,更於2021年成立「香港游泳協會慈善有限公司」,以不同名義去斂財。


【後記】

這篇文章原著於 2006年,及後香港游泳協會經歷多次變化,和當初的初衷已截然不同,因此作出了修訂。

本篇僅屬個人意見,不代表任何人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