泳協所沒有的

香港游泳協會所沒有的,香港游泳網所報導的也一樣。我們認為打壓泳員參加游泳比賽自由、小圈子比賽、罰款及停賽,是嚴重損害游泳界的健康發展,必須予以制止。

我們香港游泳網反對的

打壓泳員參賽自由

* 游泳運動員參加海外賽事需要被認可?
* 參加賽事需要填認可申請表?
* 參賽前半個月前需交一大疊文件再交貴過2個超值套餐的申請費用?
* 無論如何,所繳費用概不發還?
* 批准參與賽事列表?

前 香港游泳協會 的 會員及屬會,擁有參加任何賽事的絕對自由。這就如去吃漢堡飽不會被質問有否吃過叉燒飽。前泳協會員及屬會,參加其他游泳賽事,均不會被過問,不需填 申請表,不需交 申請費。沒有「批准參與賽事列表」,我們認為運動員應可自由參加任何游泳賽事,不需第三方批准。

我們尊重並爭取香港市民的選擇權。每個市民都為生活付出很大努力,共同為香港的發展貢獻一分力,但在現行的參加游泳比賽的制度,連市民為自己及子女選擇程度合適的游泳比賽的權利都被剝奪了!

小圈子比賽

* 所有獲批准或認可的游泳比賽成績必須為自己舉辦的游泳比賽項目?
* 准參與的游泳賽事並不代表成績被承認?

如果有實力,在任何游泳比賽中獲得好成績,我們均會衷心的祝賀其泳員。打開最封閉的小圈子游泳界,把千百萬的游泳界人士聚集在一起,實現游泳業界的團結,為廣大市民提供更好的服務,為他們創造更愉悅的游泳體驗。

罰款及停賽

* 缺席的游泳運動員所屬泳會須繳交缺席罰款?(2008年訂明每缺席而未有申請棄權者:港幣三十元)
* 如泳員在比賽中任何一個項目未能達到標準時間,其屬會將會被罰款每項港幣40元? (2008年瘋狂加價 25% 至每項港幣 50元正!)
* 2008年再新加:屬會泳員在分齡長、短池游泳錦標賽中未達項目標準,其屬會將會被罰款每項港幣 120元正。
* 若屬會泳員未能達到標準時間項目總數多過十個,罰款每項成百元?
* 泳員違規屬會需就每個違規項目繳交成千元罰款?有關違規泳員將會被罰停賽?
* 兩次或以上違規,有關屬會會被罰停賽?
* 屬會必須在下一次比賽報名前付清所有罰款?

這些不合理東西,為什麼仍存在?

我們 不會 動不動便罰款。我們的宗旨 是 致力推廣 游泳活動,不是打壓游泳運動員,逼他們參加設高昂門檻的游泳比賽。我們相信,多參加 游泳比賽 是提高 游泳水準 的不二法門,並鼓勵運動員多參加不同的 游泳比賽。唯有這樣,香港市民才擁有對香港的游泳界願景,使得香港游泳整體水準繼續提升,受廣大市民歡迎。

本篇並不詆譭或映射某一特定協會、總會或團體。如有類同,實屬巧合。